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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异议)、投诉转办注意事项

尊敬的供应商(投标人)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的关注、信任和支持。我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发改办法规〔2019〕509号)相关文件整理了关于质疑(异议)、投诉的注意事项,请您仔细阅读:

1、中心除接收直接代理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质疑外,其他项目,我们没有回复质疑、处理投诉的职责和权限,您提交的质疑(异议)、投诉书,我们转交给相关部门办理。

2、除我中心直接代理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外,质疑(异议)、投诉书中的被诉求人应填写准确,不要填写我中心否则将不被接收

3、质疑(异议)、投诉书受理时限以书面材料送达相关部门的时间为准。我们承诺在收到您的诉求文件后,于2个工作日内协助您转交并提醒有关部门调查回复法定时限,请您计算好质疑(异议)、投诉的有效时限,避免因超过法定时限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为便于质疑(异议)、投诉快速有效处理,您可以将质疑(异议)投诉书直接送达有关部门,如希望我中心协助您提醒其按时调查回复,可将质疑(异议)、投诉书副本抄送给我们一份,或将取得的受理回执复印一份给我们

您的诉求是我们的心声,您的满意是我们的追求,我们将与您一道为打造公开、公平、公证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而努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中心的关注、信任与支持!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

 

 

交易保障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科长  张科长

联系电话:0537-5317967

电子邮箱:zcjybzk@163.com

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政务服务中心242房间


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有关注意事项.docx

工程建设项目投诉注意事项.docx

综合交易项目质疑投诉注意事项.docx

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有关注意事项.docx

工程建设项目提出异议注意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