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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隔离护栏、止车柱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隔离护栏、止车柱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 标 人: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邹城市北兴路759号

联 系 人: 李蕊                              联系方式: 18854793760

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建设大楼22层

        联 系 人: 李伟占                            联系方式:15554755610  0537-5237577

二、采购项目名称: 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隔离护栏、止车柱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HJY2019-H00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用途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A

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隔离护栏、止车柱采购,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1

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安装隔离护栏,强制隔离,人车分流、强化道路功能,有效遏制占道经营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述货物及相应服务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均可。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投标人投报的产品中如果有“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应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该产品品牌型号必须为“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应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牌型号的清单产品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3 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9.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过程中将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599920元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9年 11月11日 17 时00分至2019年 12月3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zoucheng)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0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2月2日

五、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3日0830分至2019年12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蕊                                 联系方式: 18854793760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属于监狱企业等相关国家政策。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附件:招标文件

发 布 人: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