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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平阳路398号原交通局南院综合楼办公房屋一宗七年租赁权

网上竞价出让公告更正

四、重要说明

4、竞买人应在网上竞价拍卖公示结束后3日内,成交标的按总成交价款1%的标准向济宁天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佣金;买受人应在网上竞价拍卖公示(820-823日)结束后3日(824-827日)内,向山东正方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交清壹年的成交价款,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交齐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其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更正为:

4、竞买人应在网上竞价拍卖公示结束后3日内,成交标的按总成交价款1%的标准向济宁天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佣金;买受人应在网上竞价拍卖公示(91-94日)结束后3日(95-98日)内,向山东正方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交清壹年的成交价款,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交齐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其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