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邹城市公安局警用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邹城市公安局警用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邹城市公安局警用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 人:邹城市公安局                     址:邹城市普阳山路1100号 

人:孙强                         联系方式:0537—5585029

采购代理机构:邹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邹城市普阳山路1100号

  联系人:吴越昊                         联系方式:0537-5317969

二、采购项目名称:邹城市公安局警用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88300020220100086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A包

邹城市公安局警用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1宗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货物及服务;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一个报价单位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8、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9、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99.5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725日至2022年81512时00分(备案截止时间)

2、地点:网上获取

①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ZouCheng);

②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

3、方式:

1)由潜在供应商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账号,在报名日期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备案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备案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531-82669829)。

2)登录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找到该项目后下载。凡未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政府采购)后必须办理CA及电子签章,CA 办理及系统操作咨询:0537-7817075。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

4、售价:0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 81610 30分止

2、地点:投标文件上传至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ZouCheng)。具体操作:登录“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28161030分

2、方式:网上进行,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 程开标会。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位置为: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强        联系方式:0537—5585029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属于监狱企业等相关国家政策。

十、本项目的特殊说明

本项目实行全程网上电子采购,投标人须网上注册、网上下载文件、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人:邹城市公安局

邹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