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邹城市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邹城市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信息登记
  • 招标公告(文件)
  • 开标
  • 评标
  • 公示
  • 公告
  • 中标通知书
  • 合同


邹城市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邹城市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

E370883067100044800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205-370883-04-01-584910

 

 

招标人名称

 

 

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及范围

招标类别:设计施工总承包

范围:邹城市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看庄镇、峄山镇、城前镇、田黄镇4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及新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及后期设计服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采购、调试、试运行、验收保修及相关手续办理、配合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建设地点

邹城市看庄镇、峄山镇、城前镇、田黄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日期

2022年7月1日

开标地点

邹城市公共资源网首页—邹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原因

依据

/

/

/

/

二、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山东公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城建设计院

山东永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评标评分

94.81

69.56

65.02

企业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行业专业甲级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行业甲级

设计费报价

1450000.00

1461400.00

1469100

施工下浮率

5.03%

5.02%

5.01%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10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80个日历天内完成。

总工期10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80个日历天内完成。

总工期10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80个日历天内完成。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山东公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城建设计院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名称及级别证书

证书编号

1

曹龙

施工项目负责人

市政公用专业一级建造师证

1112016201900638

2

于明泉

设计负责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

CS103700150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山东永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名称及级别证书

证书编号

1

侯慧静

施工项目负责人

市政公用专业一级建造师证

鲁1372015201611216

2

韩雯雯

设计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市政给排水)

173330592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名称及级别证书

证书编号

1

李世成

施工负责人

市政公用专业一级建造师证

鄂1422018201902545

2

卢育竹

设计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2019)1103212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2年7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邹城市公共资源网首页—邹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评标于2022年71日09时30分至2022年71日11时33分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一评标室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公示说明

  无

公示起止时间

2022年71日起至2022年74日止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答复期限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 程广洪  ,联系电话:13854769601

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