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
为有序推进国评反馈“担保方式有待改进”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关于“改进投标担保方式。在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的同时,大力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鼓励调整纸质保函提交方式,建议招标人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减轻企业负担。”请各招标人根据上述建议和项目实际情况合理改进设置投标担保方式。
特此通知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