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

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和透明度,全方位、全视角向社会公开交易活动信息,深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落实《山东省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重要改革举措,济宁市各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该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交易信息更透明,有利于交易环境更优化,有利于交易效率再提高。

一、交易信息更透明。

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明确招标计划发布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估算投资、预计招标时间等内容,通过中心网站发布招标计划,全面向社会展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项目的基本信息,信息公开更透明。

二、交易环境更优化。

招标人于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前至少30日发布招标计划,便于潜在投标人及时获取招标信息,了解项目情况,掌握招标动向,制定工作计划,充分做好招投标活动准备,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项目,有利于形成更充分的竞争,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选中最优中标单位。

三、交易效率再提高。

实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后,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有至少30天的时间,既便于招标人科学合理制定项目招标实施计划、编制完善招标文件、提前做好招标准备、提高招投标活动效率,又有利于潜在投标人获取项目信息,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计划,可以有效减少因时间仓促而产生的工作失误,进而有利于保障交易活动的顺利开展。

下一步,我中心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为招标人在线发布招标计划提供支持,协同配合各行政监督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确保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按要求落实到位,保障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增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