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变更文件
兖州区洸府河及泗沂滞洪区水毁修复工程—汉马河、小泥河0+000~1+600段治理工程第二标段采购标(项目编号:YZZH-2022-G0009)于2022年6月2日发布招标公告,现招标文件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条款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 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 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 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 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现变更为: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条款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 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24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 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24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24 个月。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2.1预付款
无预付款。
现变更为: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2.1预付款
3.2.1预付款
有预付款,15%。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36 个月。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 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36 个月。在合同 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 函后 6 个月。
现变更为: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24 个月。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 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24 个月。在合同 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24 个月。
四、招标文件相应时间变更如下:
1)原招标公告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24日09时30分
现变更为: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30日09时30分
2)原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09时30分
现变更为:2022年6月30日09时30分
3)原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09时30分
现变更为:2022年6月30日09时30分
4)原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6月24日09时30分前
现变更为:2022年6月30日09时30分前
5)原招标文件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22年6月24日09时30分前
现变更为:2022年6月30日09时30分前
6)原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4日09时30分
现变更为:2022年6月30日09时30分
济宁市兖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