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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洸府河治理工程(兖州区段)第二标段变更公告

澄清变更文件

 

济宁市洸府河治理工程(兖州区段)第二标段采购标(项目编号:YZZH-2022-G0010)于202262日发布招标公告,现招标文件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条款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 ()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 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 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 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 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现变更为: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条款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 ()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 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24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 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24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24 个月。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2.1预付款

无预付款。

现变更为: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2.1预付款

3.2.1预付款

预付款15%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36 个月。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 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36 个月。在合同 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 函后 6  个月。

现变更为: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24 个月。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 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24 个月。在合同 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24 个月。

四、招标文件相应时间变更如下:

1)原招标公告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23日09时30分

现变更为: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29日09时30分

2)原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3日09时30分

现变更为:2022年6月29日09时30分

3)原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23日09时30分

现变更为:2022年6月29日09时30分

4)原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6月23日09时30分前

现变更为:2022年6月29日09时30分前

5)原招标文件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22年6月23日09时30分前

现变更为:2022年6月29日09时30分前

6)原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3日09时30分

现变更为:2022年6月29日09时30分

 

济宁市兖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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