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工业供水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 E3708120662000292001 | ||
招标人 | 济宁兖州区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济宁市兖州区工业供水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为济宁市兖州区工业供水工程,建设完成后供水规模达到 4529万m3,新建水厂性质为工业企业生产用水,水源为南四湖水、南水北调水、当地地表水、再生水。内容包括:1、新建南水北调供水管大雨住村处-华勤集团-国际焦化-太阳纸业新材料产业园-颜店新城水厂输水管线;2、新建府河再生水取水泵站、再生水取水泵站-太阳纸业新材料产业园输水管线;3、新建颜店新城水厂;4、新建洸府河取水泵站、洸府河取水泵站-颜店新城水厂输水管线;5、新建下源沟段李宫泵站拦河坝、黄狼沟马海闸-颜店新城水厂输水管线;6、新建南水北调供水管坝头村处-高庙村-化学助剂产业园水厂输水管线;7、新建化学助剂产业园水厂;8、新建龙湖湿地取水泵站、龙湖湿地取水泵站-高庙村南水北调输水管线;9、扩建南水北调供水管马家桥村处-太阳纸业集团输水管线;10、水厂至工业企业、城镇居民用水点的配水管线 。 | ||
建设地点 | 位于兖州区 | ||
代理机构 |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①水利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其中工程施工单位应满足此要求);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9、申请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 ||
资格预审方法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经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放弃投标,合格申请人数量不再递补。少于5家(含5家)时按合格制。 | ||
资格预审不通过申请人 | 不通过申请人 | 预审结论 | 原因 |
无 | 无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4日 | ||
招标人电话 | 18353770466 | ||
招标代理电话 | 0537-5298855 | ||
监督电话 | 0537-34139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