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兖州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兖审服投〔2021〕99号》2104-370812-04-05-65136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 为100%,招标人为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E3708120662000207
2、工程名称:兖州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
兖州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总价概算(估算):32236.3万元
5、招标人: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中御桥南路193号
(2)联系人:雷科长
(3)联系电话:0537-3237824
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高诚招标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 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济南市(州)历下县(区、市)文化东路(路、乡、镇)80号(村)7号楼2-201
(2)联系人:丰宗琳
(3)联系电话:15564700101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道路专业(或者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及以上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更换的项目经理 6 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
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10月19日— 2021年11月11日9: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http://jnggzy.jnzbtb.cn/YanZhou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9:0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发布。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雷科长,联系电话:0537-3237824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YanZhou)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 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证金交纳账号。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