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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三举措”优化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三举措”优化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为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积极主动,担当作为,从源头上消除不合理的限制和壁垒,在过程中消除人为因素的干预和影响,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全面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划出采购文件编制“红线”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列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从源头上规范和约束政府采购行为,构建良好的公平竞争生态。负面清单集中梳理了在采购文件编制过程中的禁用内容,包括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主要情形、未依法设定分值及分值计算方法等“红线”,禁止采购单位对中小企业实施歧视差别待遇,提高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度。

二、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依托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免费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不见面开标、电子签章,远程异地评标等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充分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降低中小企业投标成本。远程异地评标实行常态化,有利于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降低疫情对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的影响,提高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便利度。2022年截至目前,全县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100%,其中,远程异地评标项目9个,占比达18.37%。

三、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通过常态化提醒、精准化核对,推动中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型企业、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抓在细处、落到实处,真正让市场主体享受优惠、降本减负、持续发展。对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0%、工程项目为5%)给予扣除。2022年截至目前,我县政府采购项目已实施48个,其中,中小微企业中标项目43个,占比8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