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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投标保证资金的通知

关于核对投标保证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招标采购单位:

自2009年2月以来,各招标采购单位以基本帐户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参加投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时收退,但也存在一些单位不能按时完成有关的备案工作,造成无法及时退还保证金。目前,我中心正对往年剩余投标保证金进行清理,现请抓紧安排财务人员及招标采购专管员于2017年10月31日之前,来我中心财务科核对投标保证金。核对无异议的资金,退还投标采购单位;逾期不办理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汶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