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2021)0813
济北旅游大道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二次)
(勘察设计标段)
合 同 文 件
工程名称:济北旅游大道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二次)
工程地点:济宁市
业主(代表):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设计人:济宁市鸿翔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
合 同 协 议 书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济北旅游大道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二次),已接受济宁市鸿翔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人”)对该项目勘察设计的投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勘察设计标段,本项目共分为两段,第一段为:汶上任城界-S246临邹线,南起汶上任城界,北至S246临邹线,全长约 13.4公里,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时速 8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路基宽度33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第二段为:S246临邹线-大汶河南堤,南起S246,北至大汶河堤,全长28.6公里,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时速 8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5.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中桥 1 座。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设计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设计费用清单;
(8)设计人有关人员投入的承诺;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勘察设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玖佰贰拾万元整(¥9200000.00元);其中:第一段勘察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陆万元整(¥3560000.00元),第二段勘察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陆拾肆万元整(¥5640000.00元)。
4.项目负责人:程勇。
5.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勘察设计规范的要求,需通过有关部门审核标准;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6.设计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全线路线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等所有内容的工程测量、工程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含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后续配合服务工作等。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本项目按设计进度提交勘察设计成果并经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分阶段向中标人支付。
8.设计人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2021年8月6日,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为准,设计服务期限为50日历天。
9.本协议书在设计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设计人完成全部设计工作且设计费用结清后失效。
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汶上县交通运输局(盖章) 设计人:济宁市鸿翔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委托代理人: 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专用合同条款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做如下补充、细化: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2.2发包人: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1.1.3.1本次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为:济北旅游大道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二次)。
1.1.3.2本合同包括的具体勘察服务内容: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
1.1.3.6本合同包括的具体设计文件:全线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等所有内容的工程测量、工程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含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后续配合服务工作等。
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2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提供数量:1套,提供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
3.发包人管理
3.2监理人
3.2.1本工程是否委托监理人进行勘察设计监理:否。
3.4决定或答复
3.4.1发包人应在收到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后 5 天内作出书面答复。
5.勘察设计要求
5.3勘察设计范围
5.3.2工程范围包括:全部工程(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的勘察设计。
5.3.3阶段范围包括:全线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等所有内容的工程测量、工程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含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后续配合服务工作。
5.3.4工作范围包括:建设方案、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后续配合服务工作等。
5.7安全作业要求
5.7.1设计人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交 。
6.开始勘察设计和完成勘察设计
6.1开始勘察设计
6.1.1满足以下条件时,设计人应开始勘察设计工作:合同签订后 。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安排: 50日历天 。
6.2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延长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计算方法: / ;增加勘察设计费用的计算方法: / 。
6.3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期1天,业主将按合同价格的5‰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合同价格的5% 。
6.5非人为因素引起的周期延误
6.5.1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包括: / ;不利物质条件包括: / 。
6.7提前完成勘察设计
6.7.3由于设计人提前完成勘察设计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给予勘察人如下奖励: / 。
8.勘察设计文件
8.1勘察设计文件接收
8.1.3勘察文件提交要求:
(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建设方案文件10份;
(2)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10份;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年;缺陷责任期2 年。
10.招标和施工期间配合
10.2施工期间配合
10.2.6本项目对设计代表的数量和资历条件要求:常驻施工现场的设计代表应不少于2 名,其中至少有路基、路面设计专业 1 名、桥涵设计专业 1 名:设计代表应由负责本勘察设计项目的上述专业分项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担任。
11.合同变更
11.1变更情形
11.1.1合同变更时,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调整方法: 根据变更内容据实调整时间 ;勘察设计费用的调整方法: 不调整 。
11.2合理化建议
11.2.2设计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给予设计人如下奖励: 无 。
12.合同价格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
12.1.1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总价合同。
在合同实施期间,由于人工、材料、设备等因素的市场价格变化导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变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 不调整 。
本项目按勘察设计进度提交勘察设计成果并经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分阶段向中标人支付。
12.2定金或预付款
12.2.1定金或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 / 。
12.3中期支付
12.3.1中期支付申请的格式及份数: / 。
12.3.2逾期付款违约金:每延期支付1天,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拖欠金额的 / ‰的违约金。
12.3.3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支付规定如下: / 。
12.4费用结算
12.4.1勘察设计费用结算申请的份数和提交期限:按发包人要求。
12.5暂列金额
12.5.1本合同无暂列金额。
14.违约
14.1设计人违约
14.1.2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
a.如果因勘察报告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并且未通过业主及业主委托的咨询审查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业主有权中止设计合同,取消设计人履行下阶段工作的资格,并按合同价的5%~10%扣设计人的违约金。
b.设计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设计文件,每延期1天,业主将按合同价格的5‰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
14.2发包人违约
14.2.2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 / 。
15.争议的解决
15.1争议的最终解决万式: 仲裁
仲裁机构名称:济宁仲裁委员会。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岗位名称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程勇 | 主任 | 男 | 正高级 工程师 | 职称证 | 正高级 | 鲁200001733100201 | 道路机场与桥隧工程 | 项目负责人 |
董清林 | 职员 | 男 | 高级 工程师 | 职称证 | 高级 | 鲁100820190022 | 道路与桥梁 | 路基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 |
刘国强 | 副主任 | 男 | 高级 工程师 | 职称证 | 高级 | 鲁100820190020 | 道路与桥梁 | 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 |
鞠健 | 副主任 | 男 | 高级 工程师 | 职称证 | 高级 | 鲁120820190038 | 道路与桥梁 | 造价分项 负责人 |
造价工程师资格证 | 部级 | 甲级1037010011 | 公路工程 |
刘侠 | 职员 | 男 | 高级 工程师 | 职称证 | 高级 | 鲁100820190021 | 道路与桥梁 | 交通工程 分项负责人 |
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
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济北旅游大道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二次)的项目法人汶上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勘察设计单位济宁市鸿翔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设计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济北旅游大道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二次)勘察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设计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设计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设计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设计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设计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不得从事与本勘察设计合同有关的勘察设计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5)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勘察设计队伍。
3.设计人的义务
(1)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设计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设计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设计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设计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设计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设计人或设计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勘察设计合同失效日止。
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汶上县交通运输局(盖章) 设计人:济宁市鸿翔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委托代理人: 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盖单位章) 设计人监督单位:(盖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