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汶上县苑庄镇人民政府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山东宝鼎建设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2021 年济宁市汶上县苑庄镇 1.5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工程地点:汶上县苑庄镇
工程内容:详见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济农函字【2021】21 号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80 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叁佰零壹万叁仟伍佰陆拾元零叁分 (人民币)
(小写) : 3013560.03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招标文件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图纸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及备案合同有实质性违背除外)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汶上县苑庄镇人民政府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