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泉河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EPC)
资格预审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 E3708300667000327002 | ||
招标人 | 汶上县泉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汶上县泉河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EPC) | ||
项目概况 | 汶上县泉河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建设面积约 472.8亩,其中潜流湿地占地约 7.7 亩,表流湿地占地面积约为 465.1 亩。潜流湿地处理规模4000m3/d,表流湿地处理规模 40000m3/d。投资估算额:3664.20万元 | ||
项目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 | ||
代理机构 |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9、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或未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10、若为重整企业参与投标,在符合相应资质、银行基本账户不被封停等相关要求前提下,须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和监管部门报送重整成功的民事裁定书原件; | ||
资格预审方法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经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5 家,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放弃投标,合格申请人数量不再递补。少于5家 (含5家)时按合格制。 | ||
资格预审不通过申请人名称 | 不通过申请人 | 预审结论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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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自2022年08月08日 - 2022年08月11日 | ||
监督电话 | 0537-7286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