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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澄清与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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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项目澄清通知

1、注:(1)如为银行保函,须针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开具,银行保函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有效期等相关信息,否则不予接收;

2)如为保险保函,须针对汶上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具,保险保函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险保函有效期等相关信息,否则不予接收;保险保函须完整,包括详细保险条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缺一不予接收):①保险机构应当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备案,并提交相关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支付的保险费由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凭证或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递交地点: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在本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招标文件中范本制定)及身份证原件交纳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509室。否则,不予接收。(联系电话:0537-6532898),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只作为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的接收单位,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认定不通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中规定的合同责任范围需包含“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否则,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2、因汶上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由电子系统下载的图纸内“汶上供水工程补打图纸”文件损坏无法打开,现将图纸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

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191218日下午14:00,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如为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须在201912161630分前交纳;如为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到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为2019121624:00

 

招标人(盖章):汶上县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济宁龙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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