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水平,提升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指标群众满意度,借鉴发达地区先进工作经验和做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5月11日至14日随县放管服指挥部赴昆山、太仓、常熟三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考察学习。
期间,考察组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施工及监理招标项目电子招投标行政监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投诉受理处理机制、优化服务流程等内容,分别与昆山、太仓、常熟三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多次座谈交流,吸取先进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我县招投标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经过此次学习,我们对照发达地区先进做法,认识到了差距,理清了思路,找准了努力方向。今后工作中,中心将按照市、县放管服指挥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安排,大力规范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和管理,全面提升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工作水平。具体措施如下:
一、做好电子化行政监管系统应用
牵头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切实做好电子化行政监管系统的应用,实现县级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对进场交易活动的在线监管。
二、深化电子交易系统使用
1.启用“不见面开标”系统。打通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最后“一公里”,开标环节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消除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并存的“双轨制”投标现象,实现开标“不见面”、投标“零跑腿”。
2.大力推行电子签章。加快电子签章在电子化交易流程中的运用,先实现电子签章在投标人及投标、开标环节的运用。按照统一部署,逐步实现在监管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交易主体,在项目进场登记、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电子归档等多环节的运用。
3.推行技术标暗标错位评审。进入交易平台交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施工、监理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全面推行技术标暗标错位评审。
三、做好投标保证和履约保证工作
1.拓展投标和履约担保交纳形式,招标人要求提供投标和履约担保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可以采用保证金、保险、保函、担保等任一形式,切实降低投标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2.全面落实《关于提高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工作效率的通知》要求,推行投标保证金分类退付机制,提高保证金退付效率。
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
牵头行政监管部门排查、消除、纠正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招投标实践操作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吸引本地和外地企业参与到我县招投标市场竞争活动中来。
五、完善投诉受理处理机制
牵头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建立规范、高效、便捷的投诉受理处理流程,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书和异议书、受理投诉的机构及其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等文本格式,实现招标投标投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CA认证的网络渠道向电子化行政监管系统递交。
六、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
实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流程再造,推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事项“线上”办理,进一步优化交易流程,推动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