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3年4月1日施行以来,推动微山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步入了法治化、规范化、市场化建设新篇章。为更好地宣传贯彻《条例》,8月23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组织全体人员专题学习《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引导全体人员立足平台职能,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认识水平,不断提升透明化、制度化、规范化、电子化服务效能,为微山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专题学习会上,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对《条例》的出台背景、指导原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着重对第二章市场环境第十二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和第十七条“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实行交易目录清单管理,构建市场主体信息互认、交易系统联通共享、评标专家资源共享等联动保障机制”的要求进行了重点解读。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将《条例》列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要深刻领会、精准把握精神实质,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能力;二是要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总结工作、深度挖掘亮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渠道,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介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三是与宜企同行走访活动相结合,深入企业,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具体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成果等内容进行宣传,深入一线,了解市场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全方位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实用的交易服务,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助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规范、廉洁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