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微自资规告字〔2025〕1号)
经微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总价(万元) | 综合楼面地价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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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元/㎡) |
增价幅度(元/㎡) | |||||||||
微山县2025—02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104国道、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南、北均临济宁市夫宇食品有限公司土地,西临苏园社区土地 | 8493 | 工业 | 工业50年 | ≥1.0 | 详见挂牌文件 | 473 | 557 | 17 | 95 |
微山县2025—03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104国道、苏园社区土地,南临奎文东路、苏园社区土地,西临苏园社区土地,北临济宁市夫宇食品有限公司土地 | 1863 | 商服 | 商服40年 | ≤2.2且≥1.2 | 详见挂牌文件 | 420 | 1024 | 31 | 84 |
微山县2025—04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易兰达高智能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土地,南临建设路,西、北均临洛房社区土地 | 1525 | 工业 | 工业50年 | ≥1.0 | 详见挂牌文件 | 69 | 452 | 14 | 14 |
微山县2025—05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南、西均临洛房社区土地,北临夏阳路、洛房社区土地 | 3285 | 工业 | 工业50年 | ≥1.0 | 详见挂牌文件 | 149 | 454 | 14 | 30 |
微山县2025—06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南均临洛房社区土地,西临洛房社区土地、微山县蜂窝制品厂土地,北临山东臣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土地 | 11196 | 工业 | 工业50年 | ≥1.0 | 详见挂牌文件 | 505 | 451 | 14 | 101 |
微山县2025—07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南均临洛房社区土地,西临山东福隆通矿业有限公司土地,北临金源路 | 4908 | 工业 | 工业50年 | ≥1.0 | 详见挂牌文件 | 222 | 452 | 14 | 44 |
微山县2025—08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洛房社区土地、山东科为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土地,南临苏园社区土地,西临山东新正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土地,北临夏阳路、苏园社区土地 | 2311 | 工业 | 工业50年 | ≥1.0 | 详见挂牌文件 | 105 | 454 | 14 | 21 |
微山县2025—09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戚城街,南临泰山社区土地,西临部城社区土地、泰山社区土地,北临青山路 | 52299 | 工业 | 工业50年 | ≥1.0 | 详见挂牌文件 | 2359 | 451 | 14 | 472 |
微山县2025—10号 | 微山县昭阳街道境内,东、南均临南庄社区土地,西临微山县兴创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北临山东富力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南庄社区土地 | 17984 | 公用设施 | 公用设施50年 | ≤0.8 | 详见挂牌文件 | 1139 | 792 | 24 | 228 |
微山县2025—12号 | 微山县赵庙镇境内,东、南、西、北均临佀楼村土地 | 6098 | 工业 | 工业50年 | ≥0.8 | 详见挂牌文件 | 174 | 357 | 11 | 35 |
微山县2025—13号 | 微山县西平镇境内,东、西、北均临杨堂北村土地,南临杨堂北村、山东润昊工贸有限公司土地 | 1680 | 工业 | 工业50年 | ≥1.0 | 详见挂牌文件 | 48 | 286 | 9 | 10 |
微山县2025—14号 | 微山县鲁桥镇境内,东、南、西、北均临鲁桥新村土地 | 3250 | 工业 | 工业50年 | ≥1.0 | 详见挂牌文件 | 92 | 283 | 8 | 18 |
微山县2025—15号 | 微山县马坡镇境内,东临济宁金虹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土地,南临三合新村土地、荆塚集村土地,西临济宁金虹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土地,北临济宁金虹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土地、临菏公路 | 84244 | 工业 | 工业50年 | ≥0.8 | 详见挂牌文件 | 2781 | 413 | 12 | 556 |
微山县2025—02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2025—04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2025—05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2025—06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2025—07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2025—08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2025—09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2025—12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2025—13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2025—14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2025—15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2、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即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凡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公告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9日。申请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https://dk2022.jnzbtb.cn:4430),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现状、宗地规划条件要求等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2025年3月18日16时00分。
六、各宗地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1. 微山县2025—02号: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0日09时00分;
2. 微山县2025—03号: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0日09时05分;
3. 微山县2025—04号: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0日09时10分;
4. 微山县2025—05号: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0日09时15分;
5. 微山县2025—06号: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0日09时20分;
6. 微山县2025—07号: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0日09时25分;
7. 微山县2025—08号: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0日09时30分;
8. 微山县2025—09号: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0日09时35分;
9. 微山县2025—10号: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0日09时40分;
10. 微山县2025—12号: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0日09时45分;
11. 微山县2025—13号: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0日09时50分;
12. 微山县2025—14号: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0日09时55分;
13. 微山县2025—15号: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0日10时00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可于本次公告之日起自行实地现场勘察出让地块,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的宗地,如竞买人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解释。如无异议,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该宗地的现状全部接受。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受让人要严格按照宗地规划条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的地块采取“标准地”出让,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拟建项目应符合《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约定。微山县2025-02、04、05、06、07、08号地块的受让人应于挂牌成交后5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微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微山县2025-09、12、13、14、15号地块的受让人应于挂牌成交后5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再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四)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字〔2021〕50号)的要求,具备条件的宗地可办理“交地即办证”“交房即交证”手续。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由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负责,在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监管,出让交易完成后5日内按规定划转。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该中心联系。
(六)由于系统原因,本公告不能直接原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中国土地市场网所示土地出让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 0537-8260976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0537-8229156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0537-7817075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四楼)
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