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住房(自建房)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826000202402000070 (省网)
WSBM-2024-G0039(县网)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住房(自建房)保险项目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4年7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1、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里,预算金额:本项目采用固定保费196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保费196万元
更正后为:预算金额:196万元
最高限价:196万元
2、更正内容:原评分办法
内容 | 项目及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技术部分 (65分) | 服务方案 (5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切实可行有效的保险服务内容和承诺酌情评分: 1、上门服务方案;2、接报案服务方案;3、限时查勘方案;4、理赔单证收集方案;5、限时赔付方案;6、预付赔款方案;7、保险培训及提供服务手册方案;8、理赔清单递交方案;9、人伤赔偿处理方案;10、代为追偿方案; 注:以上10项,每项最高得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扣完为止。(主观评审因素) |
专业人员 配备 (5分) |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最高得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扣完为止。(主观评审因素) | |
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5分) | 对投标人提出的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等内容进行打分,得到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认可的,每有一条得1分,最高得5分。(客观评审因素) | |
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间承诺(5分) | 接到客户报案并要求投标人赶赴事故现场的,承诺半小时以内赶到现场的,得5分;承诺一小时以内赶到现场的,得3分;承诺二小时以内赶到现场的,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客观评审因素) | |
商务部分 (35分) | 偿付能力 (10分) | 投标人2022年第三季度综合偿付能力状况: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10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50%—200%的得6分,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00%—150%的得3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00%以下不得分。 注:提供能证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或偿付能力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客观评审因素) |
投标人总公司2018年以来服务评价情况 (10分) | 投标人总公司2018 年以来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的服务评价AA级得10分,A级得8分,B级及以下得3分。文件中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服务评价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客观评审因素) | |
网点分布 (5分) | 根据投标人在服务地点内营业网点分布情况进行综合打分,1个网点加1分,最多加5分。【以提供营业执照为准】 (客观评审因素) | |
企业业绩 (10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具有类似项目经营业绩的,每有一项加1分,本项最多得10分。【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应材料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中】。(客观评审因素) |
内容 | 项目及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报价部分 | 报价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合格投标人报价的最低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得满 分 10 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 /投标报价)×10。 (客观评审因素) |
技术部分 (70分) | 服务方案 (5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切实可行有效的保险服务内容和承诺酌情评分: 1、上门服务方案;2、接报案服务方案;3、限时查勘方案;4、理赔单证收集方案;5、限时赔付方案;6、预付赔款方案;7、保险培训及提供服务手册方案;8、理赔清单递交方案;9、人伤赔偿处理方案;10、代为追偿方案; 注:以上10项,每项最高得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扣完为止。(主观评审因素) |
专业人员 配备 (10分) |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最高得1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扣完为止。(主观评审因素) | |
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5分) | 对投标人提出的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等内容进行打分,得到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认可的,每有一条得1分,最高得5分。(客观评审因素) | |
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间承诺(5分) | 接到客户报案并要求投标人赶赴事故现场的,承诺半小时以内赶到现场的,得5分;承诺一小时以内赶到现场的,得3分;承诺二小时以内赶到现场的,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客观评审因素) | |
商务部分 (20分) | 偿付能力 (10分) | 投标人2024年第一季度综合偿付能力状况: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10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50%—≦200%之间的得6分,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00%—<150%之间的得3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00%以下不得分。 注:提供能证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或偿付能力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客观评审因素) |
企业业绩 (10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具有类似项目经营业绩的,每有一项加1分,本项最多得10分。【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应材料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中】。(客观评审因素) |
更正日期:2024年7月25日18时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请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以最新版招标文件采购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微山县
联系方式:1379178343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文化东路22号绿城兰悦中心1-404室
联系方式:0531-83176306 13864018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洋、毛菲菲
联系人电话:13864018078 、13589055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