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马坡镇农村供水水表保温提升项目
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招标项目名称 | 微山县马坡镇农村供水水表保温提升项目 | |||||||||||
项目编号 | E3708260663000493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微山县马坡镇人民政府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马坡镇农村饮用水安全两年攻坚项目实施后,入户水表箱室外挂墙安装,冬季入户水表不同程度冻胀破坏。本项目共涉及16000户,58个村庄,对现状外挂式水表箱拆除,改为地下式水表井,预制砼水表井外径尺寸为长500mm*宽300mm*深500mm壁厚80mm,给水管材采用PE100级给水管道,管径DE20,非埋地管道做保温(岩棉保温厚度50mm,玻璃丝绵保护层)。表前安装DN20阀门,水表井内部密填EPS颗粒3-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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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微山县马坡镇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微山嘉德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2年8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无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陕西荔鑫朝阳建设有限公司 | 河南金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济宁市任城区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陕西悦荷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微山县水利施工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报价(元) | 4862399.8 | 4867342.28 | 4882218.4 | 4895934.4 | 4896650.52 | |||||||
工期 | 80日历天 | 80日历天 | 80日历天 | 80日历天 | 8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陕西荔鑫朝阳建设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王艳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陕261192018729 | ||||||||
定标候选人名称:河南金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2 | 陈闪闪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 | 豫1412018201903813 | ||||||||
定标候选人名称:济宁市任城区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3 | 杨燕平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鲁208131407649 | ||||||||
定标候选人名称:陕西悦荷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4 | 吝文博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陕 261212144184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微山县水利施工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5 | 张明路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鲁 208141508565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2年8月1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于2022年8月12日09:30分至2022年8月11日13:00分4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1楼完成评标,1名专家远程异地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高新区分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17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刘琦 联系电话:17865792319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