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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及配套设施二期EPC建设项目(科研综合楼及厂房部分)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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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E3708260663000532001

 标 人

微山县创达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微山县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及配套设施二期EPC建设项目 (科研综合楼及厂房部分)资格预审

招标范围

微山县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及配套设施二期EPC建设项目 (科研综合楼及厂 房部分),位于微山县东风东路南侧,泰康街东侧,新104国道西侧,项目总占地面积309亩 (206217平方米),其中二期占地75亩,地上建筑面积91324平方米 ,包含5栋标准化 厂房61197平方米 ,2栋科研综合楼300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511平方米,场地绿化、道路路面及停车场硬化共30800平方米,并包含相关的配套管网等附属基础设施等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微山县

代理机构

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 (须在本单位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  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规定 ,申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 员会在资格预审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cn/)  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 (以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 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3家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9、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 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 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资格预审不通过申请人

不通过申请人

原因

公示时间 

20221125日~20221130

监督电话

 1386379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