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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两城镇鸿运石料厂等五家废弃矿山治理项目施工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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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两城镇鸿运石料厂等五家废弃矿山

治理项目施工更正公告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0-01-21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03-19 14:30:00 3天5小时33分5秒

各投标人

微山县两城镇鸿运石料厂等五家废弃矿山治理项目施工(一、二、三、四、五、六标段)(项目编号:E3708260663000113001)原招标公告发于2020年1月15日,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土地整治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更改为:“2、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招标文件其他相关部分作相应修改。

二、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月21日24时前,更改为:2020年3月16日24时前;

原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1月22日24时前,更改为:2020年3月17日24时前;

原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18日10时00分,更改为:2020年4月1日10时00分;

原交纳投标保证的截止时间: 2020年3月18日10时00分,更改为:2020年4月1日10时00分;

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0年3月18日10时00分前,更改为:2020年4月1日10时00分前;

原开标时间:2020年3月18日10时00分,更改为:2020年4月1日10时00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重要说明如下:

要求各投标单位限派1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等按时参加开标会议,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前到达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分中心并完成有关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等疫情防控工作。

由于预留时间不足未完成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或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要求各投标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1、无疫情接触史,2、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疫区隔离已满14天,3、无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4、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各投标人代表进入交易中心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身份核验、信息登记等,体温检测正常(﹤37.3°C)、身份信息与疫情防控承诺书一致方可进入。(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

2020年3月16日


 

附件:

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    名


单    位


手    机


身份证号


自本日止的24天内所到城市情况


参加活动

2020 4 1微山县两城镇鸿运石料厂等五家废弃矿山治理项目施工   的□开标/□评标/□其他事务

本人承诺:

1、严格执行国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

2、履行疫情信息登记报告义务,承诺事项、填写信息真实。

3、自愿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内全程佩戴口罩,遵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

4、本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疫区隔离已满14天,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5、因体温检测、身份核验等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体温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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