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微山县欢城镇 0.32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一、工程名称:2021年微山县欢城镇 0.32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E3708260663000350001
二、招标人:微山县欢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微山县欢城镇驻地
联系人:韦凤明 联系电话:13705370725
三、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汇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8号楼东401室
联系人:张建雷 联系方式:18764763950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内容1: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招标文件67页:中标单位要求:1、中标单位中标后根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向甲方缴纳4%的农民工资保证金,如中标单位不能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甲方则有权处置保证金。(2)招标文件67页:外地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在当地注册分公司并把税金留在当地。
变更为1:
(1)中标单位中标后,向甲方缴纳4%的农民工资保证金,如中标单位不能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甲方则有权处置保证金。(2)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在当地完成税金缴纳。
原招标文件内容2:
2.2.4(3)资信标 类似业绩(5分)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高标农田及土地整理类似工程业绩的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录入以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变更为2:
2.2.4(3)资信标 类似业绩(5分)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高标农田或土地整理类似工程业绩的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录入以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1.以前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2021年微山县欢城镇 0.32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凡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的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招标人:微山县欢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汇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