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微山县傅村街道0.3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一、工程名称:2021年微山县傅村街道0.3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E3708260663000347001001
二、招标人:微山县傅村街道办事处
地址:微山县傅村街道驻地
联系人:宋慧 联系方式:15069759219
三、招标代理机构:泰安瑞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与洸河路交叉口汇源商务楼419室
联系人:王汉奇 联系方式:19506229769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内容1: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单位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根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向甲方缴纳3%的农民工资保证金,如中标单位不能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甲方则有权处置保证金。
变更为:中标单位中标后,向甲方缴纳4%的农民工资保证金,如中标单位不能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甲方则有权处置保证金。
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在当地完成税金缴纳。
原招标文件内容2:
(2)P67 中标单位中标后根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向甲方缴纳4%的农民工资保证金,如中标单位不能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甲方则有权处置保证金。
变更为:中标单位中标后,向甲方缴纳4%的农民工资保证金,如中标单位不能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甲方则有权处置保证金。
原招标文件内容3:
(3)P107 14、我公司承诺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本条款,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变更为:我公司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原招标文件内容4:
(4)P107 15、我公司承诺中标后在当地注册分公司并保证把税金留在当地。
变更为:我公司承诺中标后必须在当地完成税金缴纳。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以前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2021年微山县傅村街道0.3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凡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的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招标人:微山县傅村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瑞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