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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国家湿地公园所需球幕电影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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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国家湿地公园所需球幕电影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更正公告

一、招标人:山东荷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微山县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15206770120

二、代理机构: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079号三庆汇文轩东座17c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方式:13864018078

三、项目名称:微山县国家湿地公园所需球幕电影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E3708260663000077001

本项目恢复开标程序。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原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14日14时00分,更改为:2020年4月23日14时00分;

原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0年2月14日14时00分,更改为:2020年4月23日14时00分;

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0年2月14日14时00分,更改为:2020年4月23日14时00分;

原开标时间:2020年2月14日14时00分,更改为:2020年4月23日14时00分;

重要说明如下:

要求各投标单位限派1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等按时参加开标会议,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前到达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分中心并完成有关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等疫情防控工作。

各投标人代表进入交易中心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身份核验、信息登记等,体温检测正常(﹤37.3°C)、身份信息与疫情防控承诺书一致方可进入。(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    名
单    位
手    机
身份证号
自本日止的24天内所到城市情况

参加活动2020        微山县国家湿地公园所需球幕电影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的□开标/□评标/□其他事务

本人承诺:

1、严格执行国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

2、履行疫情信息登记报告义务,承诺事项、填写信息真实。

3、自愿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内全程佩戴口罩,遵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

4、本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疫区隔离已满14天,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5、因体温检测、身份核验等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体温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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