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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高楼乡聂庄铺新苑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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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微山县高楼乡聂庄铺新苑EPC项目监理已由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微山县高楼乡聂庄铺新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微审批字【2021】10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微山县高楼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260663000299002001

2、工程名称:微山县高楼乡聂庄铺新苑EPC项目监理

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51.61万元。

5、工程概况:微山县高楼乡聂庄铺新苑EPC项目监理位于微山县赵庙镇佀楼村,项目建设分为南北两区,其中南区主要建设住宅、储藏室、商业及配套用房,北部主要建设社区服务中心、老年服务用房、幼儿园、商业及配套用房,此外,项目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水、排水管网、燃气管网、供电管线等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82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843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约为6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人:微山县高楼乡人民政府

 址:微山县

联系人:刘培长         联系电话:13963756395  

7、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2号绿城兰悦中心1-404室

联系人:高晴   联系方式: 0537-8236036    13864018078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拟派出的项目总监必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微山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623—202172309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jnggzy.jnzbtb.cn/WeiShan)。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9时30分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交易中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等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