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微山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寨子河河道走廊湿地工程)已由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微山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微审批字【202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微山县创达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省市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列为100%,招标人:微山县创达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工程名称:微山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寨子河河道走廊湿地工程)
2、项目编号:E3708260663000693001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10935990.22元 。
5、工程概况:工程位于微山县寨子河河道管理范围内,主要施工内容为污染底泥清除、基底修复、挺水植物、沉水植物、边坡修复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6、建设单位:微山县创达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资金来源: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省市县配套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微山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03月21日—2024年04月11日09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jnggzy.jnzbtb.cn/WeiShan)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交易中心。
五、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微山县创达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微山县金源路15号
联系人:穆传玉 联系电话:1505371276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2号绿城兰悦中心1-404室 。
联系人:卢雅丽 联系电话:0537-8236036 13864018078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七、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卢雅丽 联系电话:0537-8236036 13864018078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微山县水务局
联系人:王晨 联系电话:13605379668
九、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等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