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E370826066300073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308-370826-04-01-319535 | ||||||
招标项目名称 | 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地表水厂建设项目 | ||||||||
项目地点 | 微山县 | ||||||||
招标内容 | 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地表水厂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微山县城乡智能化生态供水系统,保障城乡居民供水安全,全面助推微山县高质量发展。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微山县夏镇街道新建地表水厂供水规模约8万吨/日,位于北环路与104国道交汇处东北方向,占地56.59亩,建(构)筑物面积约1.7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曝气生物滤池、预氧化及混凝沉淀池、深度处理车间等水处理构筑物及配套构筑物、办公楼及公共管理用房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范围 | |||||||||
招标项目规模 | 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地表水厂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微山县城乡智能化生态供水系统,保障城乡居民供水安全,全面助推微山县高质量发展。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微山县夏镇街道新建地表水厂供水规模为8万吨/日,位于北环路与104国道交汇处东北方向,占地56.59亩,建(构)筑物面积约1.7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曝气生物滤池、预氧化及混凝沉淀池、深度处理车间等水处理构筑物及配套构筑物、办公楼及公共管理用房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资金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960000000.00(元) | 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 126649803.00(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等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需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 “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 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4年6月22日18时00分 至 2024年7月16日09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网址为(https://jnggzy.jnzbtb.cn:4430/WeiShan)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6日09时30分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电子招标投标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nggzy.jnzbtb.cn/JiNing;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ids.jnzbtb.cn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 | ||||||||
招标人名称 | 山东省微山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微山县新河街23号(微山县经贸局4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德军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5265371666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山东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董业发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5163286211 | ||||||
行政监督部门 | 微山县水务局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15753788166 | ||||||
异议提出与答复 | |||||||||
异议事项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 | 答复期限 | 答复方式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 即时 |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陈德军 ,联系电话:1526537166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 | ||||||||
本招标项目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地表水厂建设项目已由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308-370826-04-01-319535 (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省微山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省微山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260663000731001 2、工程名称: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地表水厂建设项目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为:本工程投资概算约12664.9803万元 5、工程概况: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地表水厂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微山县城乡智能化生态供水系统,保障城乡居民供水安全,全面助推微山县高质量发展。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微山县夏镇街道新建地表水厂供水规模约8万吨/日,位于北环路与104国道交汇处东北方向,占地56.59亩,建(构)筑物面积约1.7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曝气生物滤池、预氧化及混凝沉淀池、深度处理车间等水处理构筑物及配套构筑物、办公楼及公共管理用房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招 标 人:山东省微山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夏镇街道新河北街2号 联 系 人:陈德军 联系电话:15265371666 7、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芝罘区只楚路27-6-1号 联系人:董业发 电话:1516328621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等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需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 “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 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6月22日—2024年7月16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https://jnggzy.jnzbtb.cn:4430/WeiShan)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https://jnggzy.jnzbtb.cn:4430/WeiShan)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明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董业发 联系电话:15163286211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微山县水务局 联系人:殷宪冬 联系电话:15753788166 八、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 (https://jnggzy.jnzbtb.cn:4430/WeiSha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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