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微山县扎实推动便企惠企政策措施落实,通过创新机制,加强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营造公平、高效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一是电子交易全面覆盖。大力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启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形成“流程规范、节点闭环、电子存储、可查可溯”的智慧交易平台,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零跑腿”,切实降低企业投标成本。自2020年5月以来,“不见面开标”系统的安全性、保密性、稳定性已得到充分验证,并在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农业工程等全部工程建设领域实现了常态化应用。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项目378个,为投标企业节省资金约900万元。
二是“远程异地”牵线搭桥。积极完善软硬件配套,建设远程异地评标专用评标室,将“云视通”系统、数字见证系统、在线询呼系统及智能人证识别系统融合集成,采用云监控、云会议、云签章等新技术,上线“专家云签小程序”,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实现各地优质评标专家资源共享,确保评审过程安全高效、电子监督、可溯可查,实现了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专家“区域隔离、远程协同”,有效避免了评标环节中“熟面孔”、“人情分”等问题。2022年以来,建设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率超过50%,有效避免了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维护了评审环节的公正性。
三是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协助行政监管部门推广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使招标人合理确定招标需求、科学编制招标文件,坚决遏制通过设置超出交易项目自身规模和质量标准的业绩和奖项要求、设定不合理的资格要求和评标办法等方式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尽可能降低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质疑(异议)、投诉风险,节约交易时间,提高交易效率,确保交易公平公正。
四是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要求,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计划应在项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公布,内容包含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估算投资、预计招标时间等。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是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督促招标人提前谋划项目,作好招标前期准备;有利于保障投标人知情权,投标人可提前获取招标信息,投标准备更充分,进一步增强了招标投标市场透明度和竞争强度。目前我县已发布招标计划78条,投资规模约20亿元。
五是保险保函全面推广。为切实减轻投标企业的现金流压力,在全面推广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和担保公司保函的基础上,上线电子保函系统,为投标企业提供7*24小时在线保函服务,在提高保函开具效率的同时保障信息安全。截至2023年3月底,共有1193家企业使用保函3142次,为企业减少流动资金占用约6.7亿元,大大减轻了企业投标的资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