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推动“信用+公共资源交易”应用场景模式,以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将公共资源交易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合,以信用服务企业,最大限度减少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成本,为企业“松绑解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信用承诺书“小支点”撬动优化营商“大环境”。
一是深入贯彻文件要求小范围先行先试,稳步推进“信用+公共资源”交易模式落地实施。根据省发改委《关于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23〕351号)及市发改委《关于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济发改公管〔2023〕148号)文件精神,积极拓展信用承诺应用场景,在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市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投标人诚信状况,鼓励免缴投标保证金,试行“信用+承诺”模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人简化交易流程,省去投标前交纳保证金、办理保函(保单),以及中标后办理退还保证金等业务环节,大幅度减少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降低市场主体招投标交易成本,提高招投标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是规范条件约束重构“信用+招投标”流程。在招投标过程中,项目招标人接受企业以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以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明确信用承诺书格式、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有提供虚假或伪造信用评价,或者出现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行为,投标单位愿意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是“一张承诺书”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合。通过推广守信企业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进一步强化了信用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一方面有效发挥了信用激励机制作用,让守信企业“以信用换真金”,有效推进企业自觉守信。另一方面有利于对交易项目形成监管合力,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融入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信用监管水平,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找准“信用+”工作切入点,走出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做法的公共资源交易新路子,有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良性发展,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