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E3708310668000446001001 | |||||
招标人 |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济宁市尼山区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泗水县片区工程总承包(EPC) | |||||
工程概况 | 济宁市尼山区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泗水县片区工程总承包(EPC)位于泗水 县南部,地处泗水县、曲阜市、邹城市三县(市)交界处,涉及金庄镇、圣水峪镇、泗张镇三个乡镇。 项目区范围包括尼山北侧、颜母山东北侧、红山、旗山、韭菜顶、棠梨山、西桃花山、长峰峪、草山、黑山、老猫洞山等区域。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人工造林工程、退化林修复工程、抚育修复工程以及一体化系统治理辅助工程。 项目建设主要任务:通过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实施,在尼山区域增加生态资源总量,有效拓展生态空间;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和林地生产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保护好现有生态资源,全面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夯实绿色本底,筑牢生态屏障;通过示范项目带动区域大规模国土绿化,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 |||||
招标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设计(含方案细化设计和各类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地点 | 泗水县南部,地处泗水县、曲阜市、邹城市三县(市)交界处,涉及金庄镇、圣水峪镇、泗张镇三个乡镇。 | |||||
代理机构 |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1年11月25日09时00分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等能力; 3、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园林专业或林业专业)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施工单位注册),并同时 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申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3家(含 3 家); (2) 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 |||||
资格预审方法 | 合格制 | |||||
资格预审不通过申请人名单 | 不通过申请人 | 预审结论 | 原因 | |||
无 | / | / | ||||
公示时间 | 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1月30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 | 答复期限 | 答复方式 | ||
应当在资格预审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 宋景东,联系电话: 13345174878 | ||||||
监督电话 |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37-3235688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0537-436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