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天网工程(第四期)暨提档升级设备及线路传输采购监理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单位前来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采 购 人: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
地 址:济宁市任城大道166号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0537-5163079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沅 联系电话:13012617473
电子邮件: 13012617473@163.com
三、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市任城区天网工程(第四期)暨提档升级设备及线路传输采购监理项目
2、项目编号:(市网)RCCG-2019-0295
(省网)SDGP370811201902000175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30万元;预算金额是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
四、采购需求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为济宁市任城区天网工程(第四期)暨提档升级设备及线路传输采购监理项目,包括:前端监控摄像机、派出所监控大屏、微卡口系统、大卡口系统、平台扩容、自建云存储平台、线路传输等施工内的监理内容(具体以济宁市任城区天网工程提档升级项目为准)。
本项目监理范围为从施工工作实施开始至施工验收通过之日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全面监理工作。
包组划分:一个包组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具备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4、项目总监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2019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8、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9、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0、供应商在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jy.gov.cn/RenCheng)响应,否则拒绝其报价。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jy.gov.cn/RenCheng)都可下载)。
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递交纸制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七、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9月26日14时00分- 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开标二室(任城大道与琵琶山北路交汇处任城区科技中心南馆二楼)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9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开标二室(任城大道与琵琶山北路交汇处任城区科技中心南馆二楼)
九、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 购 人: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
地 址: 济宁市任城大道166号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0537-516307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城发展大厦B座14楼
联 系 人:沈沅 联系电话:13012617473
十、重要说明
各供应商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供应商须在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注册手续)。
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时,具体程序点击“供应商注册”;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口右侧《企业注册流程》。磋商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jy.gov.cn/RenCheng))同时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本磋商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jy.gov.cn/RenCheng))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在两个网站上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