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市政专项规划
招标公告
山东济宁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市政专项规划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RenCheng )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11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济宁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市政专项规划
2、项目编号: RCBM-2023-G0016(市网)、SDGP370811000202302000154(省网)
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山东济宁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市政专项规划,编制范围包括新材料产业园区和新扩展空间,约10.5平方公里(核心区)。为统筹考虑周边雨污水等市政设施,向南延伸约2.83平方公里(延伸区),南至长新路,西至济安桥路,东至共青团北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
4、招标人:山东济宁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5、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和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包组划分:一个包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预算金额:230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均应为中小企业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未列明行业。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供应商须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能力;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3.5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5.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6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
3.7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8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10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总公司与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投标。
3.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0 元/份。
四、参与本项目与提交响应文件
五、解密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山东济宁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街道G105国道日兰高速口南200米路西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朱科长 联系电话:0537-5662565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和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环城北路淮河大厦317室
联系人:张经理/宋经理 电话:0537-2267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宋经理 电话:0537-2267875
2023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