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新区园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盛开路(仁居路-高速东路北段)工程总承包(EPC)
资格预审结果
招标项目编号 | E3708810670000158001 | ||
招标人 | 曲阜高铁新区发展中心 | ||
项目名称 | 高铁新区园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盛开路(仁居路-高速东路北段)工程总承包(EPC) | ||
项目概况 | 盛开路(仁居路-高速东路北段)长度780米,主要施工内容为:车行道、人行道、路缘石、路灯、污水管道、电力管道、道路绿化、标志标线、孔子大道至四清河雨水管道改造等。项目总投资为2492.83万元(其中施工投资估算为2458.36万元,设计投资估算为34.47万元)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投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 ||
项目地点 | 高铁新区盛开路(仁居路-高速东路北段) | ||
代理机构 | 曲阜鹏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5日9时00分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申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预审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9、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 ||
资格预审方法 | 合格制 :通过初步审查、详细审查且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即为合格制。 | ||
资格预审 不通过申请人 | 不通过申请人 | 预审结论 | 原因 |
无 | / | / | |
公示时间 | 自2023年5月5日 - 2023年5月9日 | ||
监督电话 | 曲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7-6527588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曲阜分中心0537-489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