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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分中心:全面实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为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深化招投标信息公开,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梁山分中心在市交易中心及相关营商环境招标投标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的支持与协调下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根据《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要求,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适用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内容应尽量详尽,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概况、招标内容、投资估算、招标方式、预计招标时间等。招标计划应于项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前至少30日公布,可按照项目投资规划、财政预算年度或者企业财务年度编制,也可在预计发生招标需求后及时编制。

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加大了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和透明度,全方位、全视角向社会公开交易活动信息,是深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落实《山东省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改革举措,不仅有利于招标人科学合理制订项目招标实施计划,更能有效延长市场主体投标准备时间,推动项目交易竞争更充分、交易活动组织更高效、交易程序规则更阳光,对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透明度、保障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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