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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梁山分中心开展《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活动

近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梁山分中心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真研究有关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及交易平台完善等内容,并就下一步优化招标投标指标营商环境工作水平提出交流意见。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济宁市实际,制定了《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3年4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从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以及人文环境四个方面着手,主动对标对表国际国内先进地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经验,系统全面地明确了各方主体责任,从多角度、多举措、全方位出发,优化办事流程,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各方主体满意度。

会议强调一是中心相关科室务必把《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容学懂、弄通、做实切实做好贯彻落实,深刻把握《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涵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充分调动各科室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总结工作、深度挖掘亮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渠道,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介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三是下一步针对营商环境考核清单,细化责任分工,各科室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补齐短板,对标提升,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优化我市招标投标营商环境长效机制,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我市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工作,全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规范、廉洁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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