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梁挂告字〔2025〕1号
经梁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 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出让 方式 |
规划用地性质 |
出让 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综合楼面地价起始价 (元) |
楼面地价增价幅度 (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交付 条件 |
2025-1 |
梁山县黑虎庙镇师庄村聊商路路东,东、南、北均邻师庄村,西邻聊商路。 |
679 |
挂牌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 |
40年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7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建筑密度:不大于60%;容积率:不大于0.6;建筑规模:地上不大于407平方米,地下不大于1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10米。 |
3756 (对应规划容积率上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153万元) |
25 (对应规划容积率上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02万元) |
153 |
净地 |
2025-2 |
梁山县杨营镇野猪淖村聊商路路东,东、北均邻野猪淖村,西邻野猪淖村、聊商路,南邻野猪淖村、五里庙村。 |
1903 |
挂牌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 |
40年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90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建筑密度:不大于60%;容积率:不大于0.6;建筑规模:地上不大于1142平方米,地下不大于19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10米。 |
3757 (对应规划容积率上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429万元) |
88 (对应规划容积率上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0.05万元) |
429 |
净地 |
2025-3 |
梁山县马营镇张飞垓村国道220路东,东、南、北均邻张飞垓村,西邻张飞垓村、国道220。 |
2410 |
挂牌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 |
40年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41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建筑密度:不大于60%;容积率:不大于0.6;建筑规模:地上不大于1446平方米,地下不大于241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10米。 |
3755 (对应规划容积率上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543万元) |
70 (对应规划容积率上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0.12万元) |
543 |
净地 |
2025-4 |
梁山县拳铺镇黄庄村华信路路南,东、南、西均邻黄庄村,北邻华信路。 |
2063 |
挂牌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 |
40年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06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建筑密度:不大于50%;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规模:地上不大于1032平方米,地下不大于206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10米。 |
4508 (对应规划容积率上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465万元) |
97 (对应规划容积率上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0.01万元) |
465 |
净地 |
2025-5 |
梁山县梁山街道任庄村运河路路西,东邻任庄村、运河路,西、南、北均邻任庄村。 |
2056 |
挂牌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 |
40年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05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建筑密度:不大于40%;容积率:不大于0.3;建筑规模:地上不大于617平方米,地下不大于206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10米。 |
7539 (对应规划容积率上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465万元) |
163 (对应规划容积率上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0.05万元) |
465 |
净地 |
2025-6 |
梁山县水泊街道张坊村梁五路路南,东、西、南均邻张坊村,北邻梁五路。 |
2000 |
挂牌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 |
40年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建筑密度:不大于60%;容积率:不大于0.6;建筑规模:地上不大于1200平方米,地下不大于2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10米。 |
3758 (对应规划容积率上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451万元) |
84 (对应规划容积率上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0.08万元) |
451 |
净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梁山县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该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19日登陆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网站(https://dk2022.jnzbtb.cn:4430/)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样本)、宗地现状、规划指标要求等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11日9时至2025年3月19日16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16时。
六、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2025-1号宗地:2025年3月11日9时至2025年3月21日9时30分;
2025-2号宗地:2025年3月11日9时至2025年3月21日9时40分;
2025-3号宗地:2025年3月11日9时至2025年3月21日9时50分;
2025-4号宗地:2025年3月11日9时至2025年3月21日10时00分;
2025-5号宗地:2025年3月11日9时至2025年3月21日10时10分;
2025-6号宗地:2025年3月11日9时至2025年3月21日10时20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可于2025年2月19日至 2025年3月19日可自行实地现场勘察出让地块。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的宗地,如竞买人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解释。如无异议,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该宗地的现状全部接受。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受让人要严格按照规划方案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执行。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届时各竞买人以变更公告为准。
3.竞买申请人申请用地前须认真阅读竞买须知,存在违反竞买须知所示情况的,罚没其缴纳的全额竞买保证金。
4.竞买人通过网挂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格并现场领取数字认证证书,各竞买人请仔细阅读网挂交易系统中的CA数字证书申领条件和使用方法。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由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监管,竞标完成后5日后按规定划转。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该中心联系。
6.由于系统原因,本公告不能直接原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中国土地市场网所示土地出让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公告为准。
7.由于网挂系统增价幅度总额进位原因,增价幅度总额以网挂系统自动计算为准。
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537-7618112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7-7817075,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圣贤路7号)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537-7363625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