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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梁挂告字〔2022〕1号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梁挂告字〔20221

经梁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

名称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

出让

方式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年)

规划指标要求

综合楼面地价起始价

(元)

楼面地价增价幅度

(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交付

条件

2022-7

梁山县杨营镇侯寺村,东、西均邻高楼村、侯寺村,南邻梁山县土地储备服务中心,北邻高楼村。

2297

挂牌

工业用地

50年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29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低于40%容积率:不0.6;建筑规模:不1379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14坡屋顶除外);绿地率:不高于15%其他要求:该地块为整个项目的一部分,整个项目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统一验收。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92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54万元)

8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1万元)

54

净地

2022-8

梁山县杨营镇侯寺村、高楼村,东、西均邻高楼村、侯寺村,南、北均邻梁山县土地储备服务中心。

2870

挂牌

工业用地

50年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87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低于40%;容积率:不小于0.6;建筑规模:不小于1722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14米(坡屋顶除外);绿地率:不高于15%。其他要求:该地块为整个项目的一部分,整个项目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统一验收。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89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67万元)

6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03万元)

67

净地

2022-9

梁山县杨营镇侯寺村、高楼村,东、西均邻高楼村、侯寺村,南、北均邻梁山县土地储备服务中心。

2868

挂牌

工业用地

50年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86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低于40%;容积率:不小于0.6;建筑规模:不小于1721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14米(坡屋顶除外);绿地率:不高于15%。其他要求:该地块为整个项目的一部分,整个项目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统一验收。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89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67万元)

6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03万元)

67

净地

2022-10

梁山县杨营镇侯寺村、高楼村,东、西均邻高楼村、侯寺村,南邻侯寺村,北邻梁山县土地储备服务中心。

2299

挂牌

工业用地

50年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29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低于40%;容积率:不小于0.6;建筑规模:不小于138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14米(坡屋顶除外);绿地率:不高于15%。其他要求:该地块为整个项目的一部分,整个项目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统一验收。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91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54万元)

8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1万元)

54

净地

2021-90

梁山县杨营镇大侯村,东邻梁山县土地储备服务中心,西、南、北均邻大侯村。

7829

挂牌

工业用地

50年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782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小于40%;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规模:不小于7829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绿地率:不大于15%,且不得规划建设成片绿地。其他要求:1、除生产安全、工艺流程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工业项目不得建造单层厂房,建议建设3层及以上标准厂房。2、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217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170万元)

2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57万元)

170

净地

2021-91

梁山县杨营镇大侯村,东、西均邻梁山县土地储备服务中心,南、北均邻大侯村。

8887

挂牌

工业用地

50年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88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小于40%;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规模:不小于8887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绿地率:不大于15%,且不得规划建设成片绿地。其他要求:1、除生产安全、工艺流程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工业项目不得建造单层厂房,建议建设3层及以上标准厂房。2、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216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192万元)

2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78万元)

192

净地

2021-92

梁山县杨营镇大侯村,东、西均邻梁山县土地储备服务中心,南、北均邻大侯村。

8890

挂牌

工业用地

50年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89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小于40%;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规模:不小于889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绿地率:不大于15%,且不得规划建设成片绿地。其他要求:1、除生产安全、工艺流程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工业项目不得建造单层厂房,建议建设3层及以上标准厂房。2、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217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193万元)

2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78万元)

193

净地

2021-93

梁山县杨营镇大侯村,东、南、北均邻大侯村,西邻梁山县土地储备服务中心。

7810

挂牌

工业用地

50年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781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小于40%;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规模:不小于781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绿地率:不大于15%,且不得规划建设成片绿地。其他要求:1、除生产安全、工艺流程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工业项目不得建造单层厂房,建议建设3层及以上标准厂房。2、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216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169万元)

2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56万元)

169

净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梁山县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该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2022426日至 2022524日登陆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网站(https://dk2022.jnzbtb.cn:4430/)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样本)、宗地现状、规划指标要求等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225169时至202252416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252416时。

六、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2022-7号宗地20225169时至2022526930分;

2022-8号宗地20225169时至2022526940分;

2022-9号宗地2022年5月16日9时至2022年5月269时50分;

2022-10号宗地2022年5月16日9时至2022年5月261000分;

2021-90号宗地2022年5月16日9时至2022年5月261010分;

2021-91号宗地2022年5月16日9时至2022年5月261020分;

2021-92号宗地2022年5月16日9时至2022年5月261030分;

2021-93号宗地2022年5月16日9时至2022年5月261040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可于2022426日至 2022524可自行实地现场勘察出让地块。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的宗地,如竞买人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解释。如无异议,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该宗地的现状全部接受。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受让人要严格按照规划方案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执行。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届时各竞买人以变更公告为准。

3.竞买申请人申请用地前须认真阅读竞买须知,存在违反竞买须知所示情况的,罚没其缴纳的全额竞买保证金

4.竞买人通过网挂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格并现场领取数字认证证书,各竞买人请仔细阅读网挂交易系统中的CA数字证书申领条件和使用方法。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由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监管,竞标完成后5日内按规定划转。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该中心联系。

6.由于系统原因,本公告不能直接原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中国土地市场网所示土地出让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公告为准。

7.由于网挂系统增价幅度总额进位原因,增价幅度总额以网挂系统自动计算为准。

8.2022-7、8、9、10号国有建设用地和2021-90、91、92、93号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竞得人与项目所在园区签订标准地协议后,方可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537-7618112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7-7817075(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四楼)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咨询电话:0537-7363625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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