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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梁山县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二、项目编号:LSZC-2021-001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127

四、报价截止时间:202128日上午09:00

五、更正内容: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0条:“<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所有内容更正为:“<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0537-7335625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丹     联系电话:13668675275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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