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采 购 工 作
简 报
第6期
金乡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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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招投标采购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招标采购改革的重大部署,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务。截至2010年10月10日,县招管办、县招投标中心运作半年来,共办理各类交易事项311项,交易总额8.73亿元,节约资金9763.80万元,节支率10.06%;其中建设工程交易82项,交易总额8.37亿元,节约资金9195.43万元,节支率9.90%;政府采购229项,交易总额3666.43万元,节约资金568.37万元,节支率13.42%;受理各类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咨询 200余次;纠正有关主体(业主、代理机构等)违规事件16件。投诉率基本为零。
主要围绕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健全机制,建立完善招标采购监管制度体系。 县招管办拟定了《金乡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完善了建设工程交易操作规范,建立了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机制。推行了业绩库网上公示和信誉承诺制度,扩充了评标专家库(从原来的70余名扩充到了200余名),与市专家库、邻近县区专家评委库建立了资源共享机制,在项目评标中,不定期从市和邻近县区专家中抽取,并完善了评审专家监督考核制度,进一步推进招标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实行“五统一”服务方式。一是统一信息发布渠道,扩大竞争范围,提高招标质量,防止围标串标陪标行为。二是统一进场报名,及时发现和查处出借资质、挂靠和提供虚假资格证件等行为。三是统一发售招标文件,优化了环境,节约了时间。四是统一收缴保证金,彻底杜绝了保证金收取不规范、返还不及时的问题,有效遏制了投标人围标串标和挂靠行为的发生。五是设立了“曝光台”和发送不良记录告知书。对投标企业围标串标及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起,曝光一起,记录一起。同时,向该单位发出告知书,情节严重的,联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这将有力地维护了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了招标采购市场健康发展。
多措并举,切实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水平。第一,规范招标采购文件编制。利用项目联审会议,对招标文件逐文审查、共同讨论、集体把关。第二,加大了对评标专家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力度。建立了评标专家考评和中介机构诚信档案。第三,根据市委《济宁市财政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监督暂行规定》(济发[2008]22号),统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实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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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
送: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发:各乡镇政府办公室、各经济园区办公室、有关单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