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提高代理服务水平和质量,1月22日上午,县招管办召集我县15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分析形势,提高认识,总结工作,通报情况,查摆问题,研究对策。县招管办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县招管办主要负责人首先对一年来在金乡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投标代理业务的各代理机构对规范金乡招投标市场、推动金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座谈会对1月18日全县代理机构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县招管办相关科室负责人就招标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项目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无大写或大小写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所载明内容要素不全、显示地域性限制、语言表述不严谨及工作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不规范、办公设施不齐全等方面问题认真进行了剖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各代理机构负责人结合各自实际,提出了一些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严格依法规范代理,加大代理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金乡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就做好下步招标代理工作,会议要求:一、适应新形势需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招标代理工作的思想认识。2013年,县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确立了 “建设鲁西南经济强县、冲刺全市发展第一方阵、挺进全省县域经济六十强”的发展目标,以创建国家级千亿产业园区为统领,深入实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大战略”,着力打造两区同建、生态金乡“两大亮点”,集中突破工业发展、突破城镇建设、突破现代农业、突破镇村经济、突破生态建设、突破民生事业,确保实现美丽金乡建设良好开局。全县新一轮发展规划既给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又给做好代理工作提出更为严格要求,面临着严峻挑战。做好全县重点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对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既定目标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意义深远。各代理机构务必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招标项目代理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县委、县政府赋予的规范市场、节约资金、源头防腐招投标工作任务。二、实施标准化常态监管,严格依法规范代理。2013年,县招管办将严格实行“一标一考”制度,对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项目标前、标中、标后等各环节纪律规定执行、规范服务、档案管理等共4大类、52项招标代理从业的具体行为内容,逐项考核评定扣分,在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及违规处理、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量化规定,初步形成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标准化管理程序。同时,县招管办将继续通过督导检查、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我县代理机构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促进招投标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各代理机构要结合这次检查中发现的场所、制度、档案等软硬件建设方面以及标书制作、招投标流程、代理服务等业务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完善和提高。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教育,在普通话表达、标书制作、依法代理、规范服务等方面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三、创新项目法人招标举措,突出招标人主体作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下步,我们将推行项目法人招标创新举措,在项目开标环节,由招标人上台向投标人详细介绍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地址、资金到位、项目建设的作用意义、社会关注程度等相关情况,并就项目实施的计划安排、工期质量保证、项目班子人员管理等标书内容及合同履约执行等事项提出要求,以此突出招标人的主体地位。因为,招标人是投资者,是投资风险的承担者。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承担风险的投资者的甲方是招标主体,应该发挥其作用。推行项目法人招标,打造以招标人(甲方)招标为中心,代理机构代理服务,纪检检察、招管办依法监管,评委专家专业评审,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监督的联合监管机制,最终实现招标人满意、项目招标成功。通过实施 项目法人招标的创新模式,推动招投标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招标人、更好地服务于重点项目、更好地服务于美丽金乡建设。
座谈会上,还印发了《金乡县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抽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意见》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