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创新公共资源交易举措,打造公平竞争的优良营商环境。
1、全面落实《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字〔2016〕218号)规定,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交易的公共资源类项目,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2、全面响应《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财库〔2019〕38号(9月1日起施行),取消政府采购文件费用,并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
3、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规定,取消建设工程文件费用,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4、全面落实《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优化履约保证金,并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
5、全面落实《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建建管字〔2018〕11号)》规定,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6、启用多主体电子签章,实现招标项目备案、项目进场登记、预约开(评)标场地、招标信息发布、专家评审、评审费用发放、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等全链条网上办理。目前,进入平台交易的项目100%实现互联网+招标采购,所有环节都实现了“电子化、网上办、无纸化、不见面”。
7、持续推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部署应用,不断扩大“一网交易”覆盖范围。在实现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基础上,拓展实现政府采购、国土交易、产权交易、综合交易等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8、上线运行“不见面开标大厅”,交易主体只需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即可完成在线解密上传投标文件、在线提问回复等操作,实现投标“不出门”、开标“不见面”,极大地方便了交易各方,让数据多跑路,减轻了交易各方的“跑办”负担。
9、全面落实《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和电子签章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并在中心网站及时告知各方交易主体。
10、创新主体认证登录方式。在传统CA证书认证登录的基础上,探索推进“标立通”移动数字证书,实现数字证书“网上申领、一键发证”,手机扫码即可完成相应的系统登录、扫码签章、文件加密解密等一系列操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了便利性,实现了“指尖办事”。
11、全市联动,积极配合各县区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通过远程异地评标,可以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减少现场受干扰等因素,可以让评标专家就近参加评标活动,招标人、代理机构可减少对于异地评标专家的交通费及住宿费等支出,有效节约成本。
12、全面推行招投标项目“评定分离”常态化,评定分离,充分体现了自主定标权还给招标人,落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推出“评定分离”招投标模式,是我县招投标领域的一次重磅改革,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