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JYZY-2020-009 金龙名苑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金乡县金源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山东万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十一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金乡县金源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山东万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公开招标方式,双方就 李楼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金龙名苑项目(施工) 。 2.工程地点:金乡县金曼克大道东侧、金马河南侧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019-370828-47-03-081110 。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5.工程内容:本工程为金龙名苑项目(施工),该项目位于金乡县金曼克大道东侧、金马河南侧,占地248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055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7691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3141平方米。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6.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验收及保修等,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 月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15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8个月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开工日期不明确的,以开工令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贰亿陆仟零壹拾玖万贰仟壹佰玖拾壹元陆角陆分 (¥ 260192191.66 元);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侯新春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签订。 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金乡县金源置业有限公司 签订。 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柒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两 份,承包人执 两 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主管部门、代理机构各一份。 发包人:金乡县金源置业有限公司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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