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沙河两岸风光带项目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 E3708280665000236001 | ||
招标人 | 金乡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金乡县沙河两岸风光带项目 | ||
工程概况 | 本项目位于金乡县城西部沙河两岸,南起金沙湖,北至金水湖,长度约3km。项目范围用地面积约为57万平方米,水体面积约20万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为苗木栽植、土石方、绿道园路、生态驳岸处理、景观照明、景观给排水、园林服务设施以及养护等,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建设地点 | 沙河河道及沙河新区 | ||
代理机构 | 山东祺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格; 2、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9、申请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 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 ||
资格预审方法 |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为R,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为50家及以上时,R值取20;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为30家及以上不足50家的,R值取15;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为11家及以上不足30家的,R值取11;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足11家的全部通过资格预审。 | ||
资格预审 不通过申请人 | 不通过申请人 | 预审结论 | 原因 |
济宁世纪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申请人在申请人证件及业绩的提交模块中未上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
公示时间 | 自2022年01月13日-2021年01月19日 | ||
监督电话 | 金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0537-6566815 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0537-8773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