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乡县高河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幼儿园教学楼项目
恢复开标变更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恢复开标通知: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济办发电[2020]10号),为了避免人员规模聚集引起疫情扩散,原定于2020年2月6日09时00分开标的金乡县高河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幼儿园教学楼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3708280665000080001001)于2020年01月29日发布暂停开标的通知。经批准,本项目恢复开标,开标时间为2020年3月6日09:30;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6日09:30;投标保证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6日09:30;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6日09:30。
二、变更说明:
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流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派人参与现场开标。
1、各投标人请将CA数字证书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后采用邮寄方式于2020年03月06日09时30分前送达至山东元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CA数字证书密封件内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资料一份(格式自拟));投标人必须保证所预留电话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开标解密时询问CA数字证书密码,因投标人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接通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的,应将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原件密封(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后采用邮寄方式于2020年03月06日09时30分前送达山东元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除上述1、2包括的内容需要邮寄外,本项目开标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企业及人员的相关证件等其它资料,否则拒收。
3、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条备注2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现变更为无需提交。
4、本项目招标文件费为450元,各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03月06日09时30分之前通过微信(微信号:18853768886)转入。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予参与开标。
5、以前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通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通知内容为准,凡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上述内容,也相应随之变更。
6、邮寄地址
接收人:陈经理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太白酒楼小区9号楼201室(共青团路与金宇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
电话:18953771237
重要说明:
由于疫情时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邮寄,确保能及时到达邮寄地址,逾期拒收。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变更说明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单位。
招 标 人:金乡县高河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
代理机构:山东元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