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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兴隆镇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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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 2019年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兴隆镇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恢复开标变更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恢复开标通知: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济办发电[2020]10号),为了避免人员规模聚集引起疫情扩散,原定于2020年2月13日09时00分开标的2019年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兴隆镇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3708280665000090001)于2020年01月29日发布暂停开标的通知。经批准,本项目恢复开标,开标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09:30投标保证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09:30;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09:30

二、变更说明

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流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派人参与现场开标。

1、各投标人请将CA数字证书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后采用邮寄方式于2020年03月31日09时30分前送达至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CA数字证书密封件内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资料一份(格式自拟));因疫情期间,快递可能延误,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不予接收。投标人必须保证所预留电话正确并保持畅通,因投标人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接通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的,应将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原件密封(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后采用邮寄方式于2020年03月31日09时30分前送达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不予接收。

除上述1、2包括的内容需要邮寄外,本项目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企业及人员的相关证件等其它资料,否则拒收。

3、招标文件费

本项目招标文件费为450元,各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03月31日09时30分之前通过微信(微信号:15653757337)转入。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予开标。

4、以前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通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通知内容为准,凡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上述内容,也相应随之变更。

5、邮寄地址

接收人:江经理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水岸春天5号楼二单元403室

电话:15653757337

重要说明:

由于疫情时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邮寄,确保能及时到达邮寄地址,逾期拒收。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变更说明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单位。

 

金乡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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