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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车拍卖还是公车甩卖?(中国廉政网)

43辆超编公车,只拍卖了39.11万元。日前,河南省某县公开拍卖公务用车,平均一辆车拍卖价9000多元,被网友戏称“公车卖出了废铁价”。该县回应称,这些超编车车型差、车况差,所以拍卖价并不高。虽然该县作出了解释,但依然难避公车甩卖之嫌。
  
  常识告诉我们,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其公务用车总是受到较好的保养,可以说是“养尊处优”。即使有些公车“年老色衰”卖不上“肉价”,但至少不会跌到“白菜价”。
  
  当然,将起拍价定得适当低一些以营造人气,也不失为拍卖的一种策略。但低价的前提必须是,在开放参与、公平竞争的基础上,通过竞买者的相互竞价,推动成交价趋于合理。
  
  随着信息披露的深入,此次拍卖评估程序独立性、公正性的缺失,进一步加重了公众的担忧。按照有关规定,评估公司、拍卖公司必须相对独立。但细心的网友发现,随机抽取的拍卖师和评估师居然巧合地为同一人。这种“左手评估、右手拍卖”的现象,直接影响到估值的独立性与拍卖的公平性。
  
  此外,拍卖43辆公车,40余名竞买人的竞拍组合,也让人对拍卖的公平性难以信服。按理说,如此低廉的价格,想买的人应该挤破门槛才对,哪能只有1比1几乎见者有份的竞买比例?不正常现象的背后,往往存在“一个萝卜一个坑”的违规拍卖可能。
  
  通过拍卖的方式出售公车,其本意是要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使公车能卖出一个好价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车拍卖异化为公车甩卖,不仅有损公车改革的深入推进,更提高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程序不公正,拍卖无公信。要想走出怪圈,一方面要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发布车辆估价信息,特别是公开每辆车的使用年限、估价计算公式等;另一方面,要坚持面向社会,让身份不同的买主站在同一起点上公平竞争,充分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