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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教育 促廉政建设—招管办党员干部学习材料

廉政文化是以树立廉洁理念,提高廉洁精神,营造廉洁环境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招投标廉政文化是廉政文化的拓展和延伸,是招投标监管部门在实践中践行职业理念、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的一种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的具体体现。立足文化对人们思想行为的导向功能,积极探索廉政文化与招投标廉政文化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让廉政文化融入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弘扬清廉正气,培育廉政思想,陶冶道德情操,养成勤廉操守,使公正廉洁成为招投标监管工作人员的自觉意志和行为准则,切实加强招投标监管廉政文化建设,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力保证,促进招投标监管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着力培育廉洁理念,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
在建设招投标监管廉政文化中,把先进的廉洁思想作为招投标监管廉政文化建设的核心,将廉洁理念、廉政文化意识渗入招投标监管干部的心灵,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首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有效途经和载体。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既体现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要求,又融入思想道德教育之中,大力推进招投标监管廉政文化,以教育促廉政,以廉政文化启迪廉洁理念,把教育放在突出位置上,注重从三个方面为抓手:
第一,要以教育内容为抓手。围绕招投标监管廉政文化核心内容,针对招投标监管工作特点,采取不同的主题、内容和载体,着力加强招投标监管干部廉政教育,重点开展学习和践行三代领导集体反腐倡廉的重要思想、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主题,进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学习和践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为主题,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学习和践行“八荣八耻”、“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为主题,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学习和践行党的章程、党的法纪法规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为主题,进行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通过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引导和熏陶,帮助招投标干部更加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坚决抵制腐朽文化思想和腐败行为的侵蚀,努力提高招投标干部的道德情操和思想素质,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
第二,要以教育形式为抓手。本着教育形式多样化,活动内容人性化,把廉政文化寓教育于有益的活动之中,培育内容健康、格调高尚的廉政文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把组织灌输与自我教育结合,传统教育手段与现代教育手段结合,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与剖析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结合,既要注重培育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又要以案例为教材,解剖反面典型,深挖根源,使招投标监管干部吸取教训,得到警示,引导招投标监管干部崇廉尚廉,远离腐败。通过定期举办廉政专题报告会、廉政宣传教育月、廉政党课讲座、廉政知识竞赛、参观革命遗址、观看警示教育影视片等多种载体。突出廉政主题,开展“常抓教育养廉,走上课堂讲廉,倡导读书思廉,典型示范倡廉,剖析案例警廉,设计活动促廉”为主要方式的“六廉”活动,传递廉政信息,注重发挥廉政文化寓教于乐、潜移默化的特色和优势,推进招投标监管机关以廉为荣、以廉为乐、以贪为耻的廉洁理念和社会风尚的形成。
第三,要以教育机制为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起招投标监管廉政文化建设责任机制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优势和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动招投标监管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为建设招投标监管廉政文化搭建展示平台,运用多种手段,注重整体推进,调动综合力量,部门相互配合,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要注重整合文化资源,挖掘廉政文化遗产,突出招投标监管特色,打造廉政文化品牌,使招投标监管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良好风尚,推进招投标监管廉政文化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着力规范制度屏障,增强廉政文化的约束力
廉政制度是与廉政文化相融合的管理制度,以制度扬文化,以文化促制度建设,是招投标监管廉政文化的重要内容,注重发挥制度的强制性约束作用,用廉政文化成果转化为廉政制度来规范和约束招投标干部的行为,是推进招投标监管廉政文化建设的治本之策。把廉政文化融入到招投标监管机关日常管理和业务管理运行过程,渗透到招投标监管干部日常行为中,让制度在实践中发挥导向和约束功能。招投标监管机关经过实践,制定实施了比较完备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招投标监管廉政文化提供了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进一步形成了把廉洁思想变为廉洁规范,把廉洁规范变为廉洁行动,构成了推动招投标监管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坚持依靠制度来推进招投标监管廉政文化建设持续深入开展,用制度体系保证招投标工作清正廉明,必须强化“三个提高”:
第一,注重从廉政制度规范上提高。制度的制定是基础,制度的规范是前提,制度是对权力的制衡,是规范招投标监管机关和招投标监管工作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招投标监管机关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一是围绕中心,立足实际,按照“制度规矩、运行规范”的要求,从内抓管理、外抓纪律入手,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体系。二是围绕招投标监管工作的重点,强化招投标过程和招投标质量管理,规范招投标监管权力行使,围绕招投标监管职业责任要求,强化依法招投标监管、文明招投标监管,规范招投标监管执法行为,围绕招投标监管工作敏感部位,强化招投标监管现场管理,规范招投标监管廉政纪律。三是设计科学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廉政制度,要注意发现招投标监管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地方,对不够严谨、有明显缺陷的制度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使制度不仅明确不准怎么做,而且要明确应该怎么做,制定操作性强、程序规范的实施细则,形成有制度规范招投标监管行为,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确保制度建设的有理、有力、有效。
第二,注重从廉政制度系统上提高。制度的系统性来源于工作的全局性,应从招投标监管系统全局高度审视廉政制度,哪些方面有缺陷,哪些环节有漏洞,要抓住整体部位,制定系统配套措施,不断完善符合招投标监管工作职业特点的制度,既要重视基本制度又要重视具体细则,既要重视实体制度又要重视程序制度,既要重视综合制度又要重视单项制度,环环相扣,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结构合理的廉政制度体系,力求在制度建设长效机制上有新的发展。与此同时,还要注重制度创新,将实践中创造和积累的有效经验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不断提高制度的系统化、法制化水平。
第三,注重从廉政制度执行上提高。制度落实是根本,也是制度建设的关键,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只有确保执行到位,才能体现制度的权威性。要把执行制度作为招投标监管机关廉政建设的重点,强化招投标监管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制度的执行力度,让每个招投标监管干部熟悉廉政制度内容,掌握廉政制度各项规定,培养遵守制度的良好习惯和自觉性。对制度执行不到位而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执行制度方面出现重大失误,不按制度程序办事的,必须进行责任追究,只有追究到位,才能促人警醒,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制度执行力的提高。
三、着力强化监督机制,增强廉政文化的驱动力
廉政文化的监督不是其本身去监督,而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廉政动态、披露腐败大案要案、推出先进廉政典型、播放反腐败题材的影视剧等文学作品所产生的影响,唤起公众去监督。招投标监管机关作为政府的经济监督部门,肩负着维护经济运行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殊使命。招投标监管工作具有监督的两重性,既要监督别人,又要监督自己,作为招投标监管机关只有自身管理是规范的和严格的,才有资格去监督检查他人。围绕招投标监督权这个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督的驱动力,在监督中不断完善,在完善中加强监督。应注重盯住“三个过程”:
第一,要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盯住班子权力行使过程。加强对领导班子掌权用权的监督,这是我们党所处历史方位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是强化领导班子对用权整个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用权时段的监督。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防范。在民主决策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凡是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都要经过班子集体研究,按规定程序决策。对涉及招投标监管干部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征得群众意见,实行一事一议。在人事管理方面,要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搞临时动议,防止干部“带病提职”和“带病上岗”,增强人事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在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部门预算管理,实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定期公布财务开支情况,对大宗办公设备购置、车辆更新、基建项目等重大事项,按政府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采购规定办理。
第二,要强化招投标项目执行组织的监督,盯住招投标项目实施行为过程。加强对招投标权力的监督,是促进公正招投标、文明招投标和提高招投标质量的重要关口。